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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来源: 文盛武强  
2021-01-07 11: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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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维护县城供暖秩序的公告

为了维护我县正常供热秩序,确保供热运行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和供热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依法严厉打击窃热和扰乱供热秩序违法犯罪行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所有纳入集中供热的用户,必须符合县城供热整体规划,具备集中供热入网条件,并经县供热公司勘察设计,严格按供热工程设计方案实施。纳入集中供热的用户必须与供热公司签订《供热入网合同》后方可实施。

二、依据《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有关规定,严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批准实施下列行为:

(一)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换热装置;

(二)私装水龙头,从供热设施中取用供热循环水;

(三)未经供热单位同意,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

(四)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供热运行方式;

(五)改动、破坏供热计量及温控设施;

(六)擅自扩大用热面积、改变房屋结构影响供热效果;

(七)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三、县住建局和供热企业发现私接供热管网盗取供热热能、热水等行为,应及时采取断管或关闭供热阀门等方式制止,并依据《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规定“对个人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因停止供热产生的经济损失由违法用热单位和个人自行承担。

四、破坏供热设施和扰乱正常供热秩序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罚款、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县城内广大居民要从维护自身用热合法权益的大局出发,自觉监督、抵制供热违法行为,对侵犯公共利益、擅自接改供热设施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

六、由于近期部分居民放水造成换热站缺水,初期会造成系统存气,循环不良,从而出现家中暖气不热的状况。失水严重会导致换热站系统瘫痪,整个供热区域停止供热。当前,受极端天气影响,城区居民私放暖气热水已由每日80吨左右上涨至300余吨,热力公司供热面临严峻形势,为此热力公司近期在失水较多的换热站循环水中投放臭味剂,目的是查找失水点,同时警示居民不要私放暖气热水,失水严重的小区居民会闻到类似燃气气体的气味,请大家不要恐慌。同时,在本采暖季期间,广大居民对发现私自放水的热用户可以拨打有关部门电话进行举报,确保居民自身正常用热的权利及供热质量,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供热环境。

监督举报电话:县住建局: 3823431

中电武强热力公司:8531515  8531516

武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键词:责任编辑:谷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