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县城规划区域内禁止晾晒小麦等
农作物的通告
为加强城市管理,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秩序靓丽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就县城规划区域内蔡止晾晒小麦等农作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晾晒小麦等农作物的区域范围:武强县县城规划区域内。
二、通过微信、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通告》规定。
三、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之规定,对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晾晒小麦等农作物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之规定,对占用道路晾晒小麦等农作物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2025年6月10日
